2011年2月8日 星期二

主管經/外將管理謹慎為之

【經濟日報╱林行宜】 2011.02.09 03:26 am

自古以來,戍守邊疆的將領管理,總是讓身處京畿的君王頭痛不已。守將弱,則邊境不寧,首都亦提心吊膽。守將強,雖保國境平安,但又擔心其叛變。

隨著企業往國際化或全球化的方向拓展觸角,在不同區域或國家設立辦公室、分公司或子公司,以服務當地的客戶或達到區域分工的效果,是企業外展的趨勢。為了讓海外據點功能發揮至極致,聘任最了解當地市場、職場文化、勞工習性、勞動法令的在地人才,更是企業人力安排的原則。

只不過,當一位比母公司更了解在地「水性」的區域主管,被賦予轄區內最高的行政裁定、人員獎懲與管理等權力,再加上母公司遠在海外,鞭長莫及、管控不易的情境誘因,易使區域主管坐大而成為割據諸侯,終至難以掌控。

為避免區域組織出現管理漏洞,產生濫權、貪腐、不受節制等問題,母公司對於區域主管的管理,得彷如古代君主之於外將的管理,務須小心謹慎,預先妥善做好制度規畫與人力布局才行。

企業營運最重要的資源,不外乎人力資源、財務、智慧財產權及商標名器等幾項。母公司得透過管理辦法與制度,為區域重要資源建構一道防護網,防止區域主管上下其手。

人力資源管理部分,母公司宜在重要關鍵職位上,保有任用的最終核定權;或在一些人資、財務等功能單位,由母公司派遣可信任的人員或主管,藉由人力部署,以便掌控重要資源。

財務管理部分,依資金運用類別與額度設定分層核決的權限,是常見的運作模式。對於臨時又緊急的資金需求,則可設立零用金帳戶,以備區域主管不時之需。

在核心技術或專利部分,則應由母公司擁有相關專利權;甚至,得由母公司掌握研發能力與關鍵技術人才,較能避免受制於子公司,讓區域主管反客為主;或一旦區域主管反叛而投向敵營,將對母公司造成重大傷害。

企業商標名器的管理,則應限制公司名號的使用範圍。以公司為名所簽定的契約,不管是商業結盟、業務合作或供應商合約,都須經過母公司核備,方可放行。

運用管理辦法與制度,架設好關卡之後,還得輔以定期的內、外部稽核,確保區域主管能依規範落實執行,才能有效把關,不讓這些重要資源,淪為區域主管自肥的補品。

「但使龍城飛將在,不教胡馬度陰山。」是盛唐邊塞詩人王昌齡懷念漢朝鎮守龍城的飛將軍李廣之詞。一位能夠平息戰亂、安定邊防的守將,總是令人冀望不已。然慓悍的將領如同刀之兩刃,若掌管重要資源卻天生反骨,手擁兵權卻不受節制,反噬皇權的危機將令君王如坐針氈。

母公司得在區域主管濫用職權,建立個人盤根錯節的區域勢力,並將公司資源中飽私囊之前,即讓區域子公司或主管,養成正確的習慣與先例。若在區域惡勢力已成氣候之後,方想鏟除或撼動,則恐已尾大不掉,處理上將更加耗時費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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